2019秋冬補助飯店/旅館/民宿資訊: https://fallwintertour.tbroc.gov.tw/hotel
1「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勵計畫」補助旅行業包裝國內團體旅遊 Q&A
一、 補助政策部分:
Q1.為何辦理補助旅行業推廣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勵計畫?
A:政府因應陸客來臺旅遊市場快速變動,並持續擴大國民旅遊市場
規模,鼓勵國人於歲末秋冬之際參與各式觀光活動,進一步深化
活絡國內旅遊市場及觀光產業發展。爰推動「擴大秋冬國民旅遊
獎勵計畫」並訂定「交通部觀光局輔導旅行業推廣擴大國旅秋冬
遊補助要點」(簡稱本要點)。
Q2.補助旅行業推廣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勵計畫獎助對象為何?
A:對象為包裝國內團體旅遊行程之合法設立旅行業。
Q3. 補助旅行業推廣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勵計畫實施期間及最遲應
於何時提出申請?
A:實施期間自 108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旅行業依
本要點第 6 點申請補助,最遲應於 108 年 12 月 31 日前辦理出團
旅遊,並於出團回來後 30 日內(最遲日期應於 109 年 1 月 31 日
前,以郵戳為憑)向本局申請補助;逾期不予受理。
Q4.補助旅行業推廣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勵計畫主要條件為何?
A:包裝國內團體旅遊行程之合法設立旅行業,旅遊天數應為 2 天 1
夜以上,且旅遊行程安排於放假日未超過一天;組團人數基本方
案應有本國籍之國人旅客 10 人以上,或加碼方案應有本國籍之國
人旅客 15 人以上;須安排住宿於依法取得觀光旅館業執照之觀光
旅館或取得登記證之旅館或民宿,並使用合法之交通工具(限遊覽
車、臺鐵、高鐵、客船或飛機)。
Q5.如何辦理申請補助經費?
A:旅行業申請補助者應於旅行團行程完竣後 30 日內,檢附相關文
件,並須以「掛號郵寄」向本局申請撥付補助款。
Q6.放假日如何認定?
A:本案補助旅行社包裝旅遊行程安排於放假日未超過1天(所稱放假
日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公布之「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基
2
準),前往「全國各縣市」旅遊。
例如,旅行團旅遊行程為 2 天 1 夜,不得安排在周六、日(均為放
假日,即超過 1 天放假日);或是旅遊行程為 3 天 2 夜或以上(未
達 7 天 6 夜或以上),行程不得安排包含周六、日在內(周六、日
為放假日,即超過 1 天放假日)。若遇國定假日(如 9 月 13 日中秋
節及 10 月 10 日國慶日)及周五為調整放假日(如 10 月 11 日),或
周六為調整上班日(如 10 月 5 日),均依「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為基準。
Q7.同一旅遊團行程若符合其他補助方案(如本局馬祖國家景區管理
管處「馬祖旅遊獎助」案),是否可以同時申請補助?
A:不可同時申請;依本要點第 8 點第 2 項規定,如有借名或重複申請
同項目費用補助、虛報、浮報…不予補助…,如有涉法律責任者,
本局將依相關法規定辦理,並就其後續申請補助案件,本局概不
予受理。
二、 消費者部分:
Q1. 補助對象是旅行社還是民眾?
A:本要點補助對象為旅行社,國人可參加旅行社包裝之優惠國內旅
遊行程。
Q2. 請問一定要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行程嗎?可否請旅行社協助安排
行程?
A:旅客可請旅行社安排客製化行程,惟成團人數需為本國籍國人 10
人以上,且安排之住宿、交通及行程須符合要點第 4 點規定。
Q3. 有關補助企業員工旅遊方案,若是企業自辧之員工旅遊可以申請
補助嗎?
A:依本要點規定之獎助企業員工旅遊,需委請旅行社協助辦理員工
旅遊,並依本要點規定辦理完竣後,由旅行社向本局提出補助申
請,若僅是企業自辦之員工旅遊,並未委請旅行社辦理,尚不符
合本要點規定。
Q4. 有關企業員工旅遊補助,若是一般之人民團體、組織,辦理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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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這樣也可以申請補助嗎?
A:依本要點規定,所謂企業需有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文件,一般
非營利事業或機構尚不符合。
三、 旅行業者(申請程序及核銷標準等)
Q1.外籍旅客是否有補助?
A:本案係鼓勵旅行業組團本國籍國人前往「全國各縣市」旅遊,尚
不包含外籍旅客。
Q2.每團補助是否有人數上限?
A:本要點並無規定團體人數上限,僅規定基本方案每團須至少 10 人
以上;加碼方案每團須至少 15 人以上。
Q3.旅行社是否可申請其他補助?
A:依本要點第 6 點第 1 項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六) 切結書,規定書面
切結所檢附內容一切屬實,未有向其他機關申請同項目費用補
助、虛報、浮報或有申請文件不實等情事;及依第 8 點第 2 項規
定,旅行業申請補助,如有借名或重複申請同項目費用補助、虛
報、浮報或申請文件不實者,不予補助;已補助者,應依本局所
定期限繳回已領取之補助費外,如有涉法律責任者,本局將依相
關法律規定辦理。
Q4.合法交通工具包括那些?
A:依本要點第 4 點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合法交通工具限遊覽車、臺鐵、
高鐵、客船或飛機。
Q5.有關交通費用憑證,若是搭乘臺鐵、高鐵、客船等,是要提供票
根還是團體票購票證明也可以?若是搭乘飛機,代收轉付可以
嗎?
A:依本要點第 6 點第 1 項(四)交通費規定略以:遊覽車費用之原始
憑證及行照影本;臺鐵、高鐵、客船之票根或購票證明,擇一即
可;機票費用憑證(有票額之登機證明、或有票號之團體購票證
明加航空公司(或代售票務中心)核章之旅客名單、或有票號之代
收轉付收據加航空公司(或代售票務中心)核章之旅客名單。擇一
提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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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如入住之民宿無統一發票,是否可以收據核銷?
A:如民宿業者免用統一發票,可以收據據以核銷。
Q7.申請補助之核銷單據若正本拿去報稅,可否用影本或代收轉付收
據代替?
A:依本要點第 6 點第1、2 項規定,交通費及住宿費應提供原始憑
證,原始憑證應以正本核銷,不得以影本或代收轉付收據代替。
但航空團體機票得以代收轉付代替。
Q8.每家旅行社可以申請多少團,申請補助經費多少?
A:依本要點第 4 點第 1、2 項規定,每家旅行社以申請 30 團為限,
又其補助條件及額度如下:旅行業依前點規定申請補助(需提供
交通及住宿費用原始憑證核銷)應覈實列支,基本方案每位國人
旅客每日最高新臺幣 500 元,每團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3
萬元;加碼方案一每位國人旅客每日最高新臺幣 500 元,每團補
助總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5 萬元;加碼方案二每位國人旅客每日
最高新臺幣 1,000 元,每團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7 萬元。
Q9.何謂基本方案?何謂加碼方案一?何謂加碼方案二?
A:(一)基本方案:旅行業辦理國內團體旅遊,符合組團人數應有本
國籍之國人旅客 10 人以上,每位國人旅客每日最高新臺幣
500 元,旅行業可向本局提出申請每團最高新臺幣 3 萬元補
助,旅遊天數應為 2 天 1 夜以上,且旅遊行程安排於放假日
未超過 1 天。
(二)加碼方案一:旅行業符合基本方案第一款條件,另符合下列
條件之一者,組團人數有本國籍之國人旅客 15 人以上,每位
國人旅客每日最高新臺幣 500 元,可向本局提出申請每團最
高新臺幣 5 萬元補助。
1. 行程須安排前往本局公布「小鎮漫遊年」之小鎮。
2. 行程安排入住星級旅館。
3. 行程安排前往經濟部公告之觀光工廠,或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公告之休閒農場,或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布之「部落心旅
行」,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4. 辦理樂齡族旅遊,樂齡族旅客須達全團人數二分之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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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所稱樂齡族係指旅遊出發當日己屆滿 60 歲者。
5. 辦理企業員工旅遊。
(三)加碼方案二:旅行業符合基本方案第一款條件,另符合下列
條件之一者,組團人數有本國籍之國人旅客 15 人以上,每位
國人旅客每日最高新臺幣 1 千元,可向本局提出申請每團最
高新臺幣 7 萬元補助。
1. 安排至金門縣、連江縣或澎湖縣離島地區旅遊。
2. 旅遊天數為 3 天 2 夜以上,且旅遊行程安排於放假日未超
過 1 天。
Q10.該如何取得加碼方案一所列相關憑證?
A:依本要點第 6 點第 1 項(七)其他憑證規定:
(一) 「小鎮漫遊年」小鎮之團體餐飲、住宿或門票證明。
(二) 觀光工廠、休閒農場或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之門票或其他入廠
(場)之證明。
(三) 「部落心旅行」主辦單位出具之體驗證明。
(四) 60 歲以上國人旅客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五) 企業之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須蓋該企業章及負責
人章),及團體旅遊契約(如旅行業自辦員工旅遊,應以公
司核章之員工名冊代替)。
Q11.旅行社分公司是否可申請補助?
A:本局補助旅行業推廣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勵計畫之團體旅遊,應
由總公司提出申請,每家旅行社(含分公司)以 30 團為限。
「擴大國旅秋冬遊」方案一團體旅遊優惠相關外部連結
點選連結查詢 40 小鎮、星級旅館、觀光工廠、休閒農場、部落心旅行及環境教育
場所。
1.40 小鎮(小鎮漫遊年):
https://2019smalltown.taiwan.net.tw/
2.星級旅館(臺灣旅宿網) :
https://taiwanstay.net.tw/tourism_web/star_city_list.php?list_type=star
3.觀光工廠(經濟部):
https://taiwanplace21.org.tw/Factory.php
4.休閒農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https://ezgo.coa.gov.tw/zh-TW/Front/AgriFarm/Index/?FarmState=1
5.部落心旅行(原住民族委員會):
https://www.apc.gov.tw/portal/docList.html?CID=2E12BD6704F1BBC1
6.環境教育場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https://eecs.epa.gov.tw/frontRWD/_cert/place_qry.aspx
1擴大國旅秋冬遊 Q&A 1080830 版
Q1.自由行旅客
Q1-1.活動查詢
108 年 8 月 21 日起,自由行旅客可至臺灣旅宿網
(https://www.taiwanstay.net.tw)連結至「擴大國旅秋冬
遊住宿優惠活動」網頁專區查詢有參加本活動的觀
光旅館、旅館或民宿。
Q1-2.活動期間 108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Q1-3.適用對象
1、適用對象:自由行旅客(散客)。
2、以下對象不適用本補助:
(1)團體旅遊(如旅行社、遊覽車、企業員工、校
外教學、進香團、里民活動…等)不補助。
(2)非本國國民不補助。
Q1-4.優惠措施
*本補助分為「基本補助」及「加碼補助」,自由行
旅客使用完基本補助後,始可使用加碼補助。
1、基本補助:可在全臺灣 22 個縣市(包含離島)
使用。
(1)週日至週五入住須有參加本活動的領有營業
執照或旅宿登記證之旅宿業。
(2)週六(含 108 年 10 月 5 日補班日)、中秋節連
續假期(108 年 9 月 13 日至 9 月 15 日)、國慶
日連續假期(10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
不適用。
(3)每房現場折抵住宿費最高 1,000 元,須用 1 位
入住旅客的身分證字號申請,每一身分證字號
限使用 1 次。
2、加碼補助:限在離島使用。
(1)離島包含金門、馬祖、澎湖、綠島、蘭嶼、小
琉球。
2
(2)不分平假日皆適用。
(3)每房現場折抵住宿費最高 1,000 元,須用 1 位
入住旅客的身分證字號申請,每一身分證字號
限使用 1 次。
舉例說明:
(1)星期五入住臺南、星期六入住澎湖,可以先使
用 1 次基本補助,再使用 1 次離島加碼補助。
(2)星期五、星期六連續入住澎湖兩晚,或者星期
五入住澎湖、星期六入住金門,可以先使用 1
次基本補助,再使用 1 次離島加碼補助。
(3)星期五入住澎湖、星期日入住臺南,星期五可
以先使用 1 次基本補助,星期日則不能再使用
加碼補助(因臺南非離島)。
(4)第 1 次使用補助如果是星期六入住澎湖,不適
用補助(因為基本補助需先使用,但基本補助
星期六不適用)。
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經費有限,其辦理補
助之活動期間,如經費提前用罄,即會公告停止
受理補助申請,請務必注意活動專區公告之相關
資訊。
Q1-5.訂房方式
1、直接向有參加本活動的旅宿業者訂房(住宿劵不
適用)。
2、透過「二代臺灣旅宿網訂房系統」向有參加本活
動的旅宿業者訂房。
Q1-6. 申請補助
方式
1、使用折抵身分證字號之旅客本人須入住。
2、旅客於入住前或入住當日至「擴大國旅秋冬遊住
宿優惠活動」網頁專區,掃描並上傳身分證、健
保卡或駕照(任一)正面圖檔,建立旅客資料檔
案。(健保卡無照片亦可)
3、旅客入住時須提示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正本(任
一)供旅宿業者核對是否本人入住。
3
4、旅宿業者應現場折抵住宿費,再向其所在地直轄
市、縣(市)政府請領補助費用,不得等直轄市、
縣(市)政府核撥款項後再匯款給旅客。
Q1-7.諮詢專線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各直轄市、縣(市)諮詢服務專線:
1、臺北市 (02)2721-9730、2758-7207
2、新北市 (02)2960-3456 分機 4174
3、桃園市 (03)332-2101 分機 5263-5264
4、臺中市 (04)2228-9111 分機 58212~58217 及 58228
5、臺南市 (06)635-0192、(06)632-6215
6、高雄市 (07)740-9802
7、基隆市 (02) 24283501~3
8、新竹縣 (03)5518-101 分機 2753-2756
9、新竹市 (03)521-6121 分機 541
10、苗栗縣 (037)374375
11、彰化縣 (04) 7280-840、(04)7280-462
12、南投縣 (049)2245-557
13、雲林縣 (05)552-2183
14、嘉義縣 (05)362-8123 分機 389、390
15、嘉義市 (05)2252272
16、屏東縣 (08) 732-3170、(08) 732-3171
17、宜蘭縣 (03)925-1000 分機 3881~3883、
3885、3886、1881
18、花蓮縣 (038)221711
19、臺東縣 (089)326865
20、澎湖縣 (06)926-8543
或(06)927-4400 分機 231、234、236
21、金門縣 (082)324174
22、連江縣 (0836)25125、(0836)22408
「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勵計畫」補助十二歲以下兒童優惠入園活動 Q&A
Q1:「12 歲以下」國民年齡如何計算?
A1:有關觀光遊樂業 12 歲以下兒童免費入園活動,其中「12 歲以下」國民年齡
計算,依法制定義說明如下:
1. 入園當日年齡未滿 13 歲,即包含 12 歲+364 天(13 歲生日的前 1 天)以下之國
民。
2. 例如:108 年 9 月 1 日當天入園,最大年齡應為 95 年 9 月 2 日出生之國民。
Q2:入園須繳交及出示什麼資料?
A2:
1. 須繳交健保卡影本(以 A4 紙張影印)給業者,並於影本上簽名或蓋章(健保卡
本人)及填寫聯絡電話;簽名可由長輩或師長代簽(代簽者姓名)。
2. 出示健保卡正本,供業者核對。
Q3:有健保卡,但是身份是外國人,是否符合本方案免費入園活動之資格?
A3:
依「交通部觀光局補助十二歲以下兒童優惠入園活動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
點)第 3 點規定,優惠對象為 12 歲以下「中華民國國民」,倘非中華民國國民不
適用。
Q4:團體客也可以適用 12 歲以下兒童免費入園活動方案嗎?
A4:
1. 透過旅行社之團體旅遊,團費已包含代購樂園門票,且由旅行社開立代收轉
付收據者不適用。
2. 另旅行社團體旅遊優惠,請參考方案一。
Q5:參與本活動觀光遊樂業共哪幾家?民眾享有免費入園幾次呢?
A5:
1. 野柳海洋世界、雲仙樂園、小人國主題樂園、六福村主題遊樂園、小叮噹科
學主題樂園、萬瑞森林遊樂區、香格里拉樂園、西湖渡假村、麗寶樂園、東
勢林場遊樂區、杉林溪森林生態渡假園區、泰雅渡假村、九族文化村、劍湖
山世界、頑皮世界、尖山埤江南渡假村、義大世界、大路觀主題樂園、小墾
丁渡假村、綠舞莊園日式主題遊樂區、遠雄海洋公園、怡園渡假村、台東原
生應用植物園等共計 23 家業者參與本活動。
2. 依本要點第 5 點規定,優惠對象於活動期間(108 年 9 月 1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至參與本活動之 23 家業者園區旅遊者,可選擇其中「一家」業者
享有免費入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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