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A
Q1.自由行旅客
Q1-1.活動查詢 108年8月21日起,自由行旅客可至臺灣旅宿網(https://www.taiwanstay.net.tw)連結至「擴大國旅秋冬遊住宿優惠活動」網頁專區查詢有參加本活動的觀光旅館、旅館或民宿。
Q1-2.活動期間 108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Q1-3.適用對象 1.適用對象:自由行旅客(散客)。以下對象不適用本補助:
團體旅遊(如旅行社、遊覽車、企業員工、校外教學、進香團、里民活動…等)不補助。
非本國國民不補助。
Q1-4.優惠措施 *本補助分為「基本補助」及「加碼補助」,自由行旅 客使用完基本補助後,始可使用加碼補助。
1.基本補助:可在全臺灣 22 個縣市(包含離島)使用。
週日至週五入住須有參加本活動的領有營業執照或旅宿登記證之旅宿業。
週六(含108年10月5日補班日)、中秋節連續假期(108年9月13日至9月15日)、國慶日連續假期(108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不適用。
每房現場折抵住宿費最高 1,000 元,須用 1 位入住旅客的身分證字號申請,每一身分證字號限使用 1 次。
2.加碼補助:限在離島使用。
離島包含金門、馬祖、澎湖、綠島、蘭嶼、小琉球。
不分平假日皆適用。
每房現場折抵住宿費最高 1,000 元,須用 1 位入住旅客的身分證字號申請,每一身分證字號限使用 1 次。
3.舉例說明:
星期五入住臺南、星期六入住澎湖,可以先使用1 次基本補助,再使用 1 次離島加碼補助。
星期五、星期六連續入住澎湖兩晚,或者星期五入住澎湖、星期六入住金門,可以先使用 1 次基本補助,再使用 1 次離島加碼補助。
星期五入住澎湖、星期日入住臺南,星期五可以先使用 1 次基本補助,星期日則不能再使用加碼補助(因臺南非離島)。
第 1 次使用補助如果是星期六入住澎湖,不適用補助(因為基本補助需先使用,但基本補助星期六不適用)。
4.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經費有限,其辦理補助之活動期間,如經費提前用罄,即會公告停止受理補助申請,請務必注意活動專區公告之相關資訊。
Q1-5.訂房方式 直接向有參加本活動的旅宿業者訂房(住宿劵不適用)。
透過「二代臺灣旅宿網訂房系統」向有參加本活動的旅宿業者訂房。
Q1-6.申請補助方式
使用折抵身分證字號之旅客本人須入住。
旅客於入住前或入住當日至「擴大國旅秋冬遊住宿優惠活動」網頁專區,掃描並上傳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任一)正面圖檔,建立旅客資料檔案。(健保卡無照片亦可)(消費者證件上傳說明)
旅客入住時須提示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正本(任一)供旅宿業者核對是否本人入住。
旅宿業者應現場折抵住宿費,再向其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請領補助費用,不得等直轄市、縣(市)政府核撥款項後再匯款給旅客。
Q1-7.諮詢專線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各直轄市、縣(市)諮詢服務專線:
1、臺北市 (02)2721-9730、2758-7207
2、新北市 (02)2960-3456 分機 4174
3、桃園市 (03)332-2101 分機 5263-5264
4、臺中市 (04)2228-9111 分機 58212~58217、 58228及58232
5、臺南市 (06)635-0192、(06)632-6215
6、高雄市 (07)740-9802、(07)7995678 分機 1524
7、基隆市 (02) 24283501~3
8、新竹縣 (03)5518-101 分機 2753-2756
9、新竹市 (03)521-6121 分機 541
10、苗栗縣 (037)374375
11、彰化縣 (04) 7280-840、(04)7280-462
12、南投縣 (049)2245-557
13、雲林縣 (05)552-2183
14、嘉義縣 (05)362-8123 分機 389、390
15、嘉義市 (05)2252272
16、屏東縣 (08) 732-3170、(08) 732-3171
17、宜蘭縣 (03)925-1000 分機 3881~3883、3885、3886、1881
18、花蓮縣 (038)221711
19、臺東縣 (089)326865
20、澎湖縣 (06)926-8543或(06)927-4400 分機 231、234、236
21、金門縣 (082)324174
22、連江縣 (0836)25125、(0836)22408
1擴大國旅秋冬遊 Q&A 1080830 版
Q1.自由行旅客
Q1-1.活動查詢
108 年 8 月 21 日起,自由行旅客可至臺灣旅宿網
(https://www.taiwanstay.net.tw)連結至「擴大國旅秋冬
遊住宿優惠活動」網頁專區查詢有參加本活動的觀
光旅館、旅館或民宿。
Q1-2.活動期間 108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Q1-3.適用對象
1、適用對象:自由行旅客(散客)。
2、以下對象不適用本補助:
(1)團體旅遊(如旅行社、遊覽車、企業員工、校
外教學、進香團、里民活動…等)不補助。
(2)非本國國民不補助。
Q1-4.優惠措施
*本補助分為「基本補助」及「加碼補助」,自由行
旅客使用完基本補助後,始可使用加碼補助。
1、基本補助:可在全臺灣 22 個縣市(包含離島)
使用。
(1)週日至週五入住須有參加本活動的領有營業
執照或旅宿登記證之旅宿業。
(2)週六(含 108 年 10 月 5 日補班日)、中秋節連
續假期(108 年 9 月 13 日至 9 月 15 日)、國慶
日連續假期(10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
不適用。
(3)每房現場折抵住宿費最高 1,000 元,須用 1 位
入住旅客的身分證字號申請,每一身分證字號
限使用 1 次。
2、加碼補助:限在離島使用。
(1)離島包含金門、馬祖、澎湖、綠島、蘭嶼、小
琉球。
2
(2)不分平假日皆適用。
(3)每房現場折抵住宿費最高 1,000 元,須用 1 位
入住旅客的身分證字號申請,每一身分證字號
限使用 1 次。
舉例說明:
(1)星期五入住臺南、星期六入住澎湖,可以先使
用 1 次基本補助,再使用 1 次離島加碼補助。
(2)星期五、星期六連續入住澎湖兩晚,或者星期
五入住澎湖、星期六入住金門,可以先使用 1
次基本補助,再使用 1 次離島加碼補助。
(3)星期五入住澎湖、星期日入住臺南,星期五可
以先使用 1 次基本補助,星期日則不能再使用
加碼補助(因臺南非離島)。
(4)第 1 次使用補助如果是星期六入住澎湖,不適
用補助(因為基本補助需先使用,但基本補助
星期六不適用)。
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經費有限,其辦理補
助之活動期間,如經費提前用罄,即會公告停止
受理補助申請,請務必注意活動專區公告之相關
資訊。
Q1-5.訂房方式
1、直接向有參加本活動的旅宿業者訂房(住宿劵不
適用)。
2、透過「二代臺灣旅宿網訂房系統」向有參加本活
動的旅宿業者訂房。
Q1-6. 申請補助
方式
1、使用折抵身分證字號之旅客本人須入住。
2、旅客於入住前或入住當日至「擴大國旅秋冬遊住
宿優惠活動」網頁專區,掃描並上傳身分證、健
保卡或駕照(任一)正面圖檔,建立旅客資料檔
案。(健保卡無照片亦可)
3、旅客入住時須提示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正本(任
一)供旅宿業者核對是否本人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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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旅宿業者應現場折抵住宿費,再向其所在地直轄
市、縣(市)政府請領補助費用,不得等直轄市、
縣(市)政府核撥款項後再匯款給旅客。
Q1-7.諮詢專線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各直轄市、縣(市)諮詢服務專線:
1、臺北市 (02)2721-9730、2758-7207
2、新北市 (02)2960-3456 分機 4174
3、桃園市 (03)332-2101 分機 5263-5264
4、臺中市 (04)2228-9111 分機 58212~58217 及 58228
5、臺南市 (06)635-0192、(06)632-6215
6、高雄市 (07)740-9802
7、基隆市 (02) 24283501~3
8、新竹縣 (03)5518-101 分機 2753-2756
9、新竹市 (03)521-6121 分機 541
10、苗栗縣 (037)374375
11、彰化縣 (04) 7280-840、(04)7280-462
12、南投縣 (049)2245-557
13、雲林縣 (05)552-2183
14、嘉義縣 (05)362-8123 分機 389、390
15、嘉義市 (05)2252272
16、屏東縣 (08) 732-3170、(08) 732-3171
17、宜蘭縣 (03)925-1000 分機 3881~3883、
3885、3886、1881
18、花蓮縣 (038)221711
19、臺東縣 (089)326865
20、澎湖縣 (06)926-8543
或(06)927-4400 分機 231、234、236
21、金門縣 (082)324174
22、連江縣 (0836)25125、(0836)2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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